地下车库里的“印钞机”与突如其来的警笛

2021年夏夜,四川某县城的地下车库弥漫着潮湿的霉味,但李明(化名)却顾不上这些——他正蹲在一排嗡嗡作响的黑色机箱旁,手指在键盘上飞快敲击,屏幕上跳动的数字让他心跳加速,这些机箱里,上百块显卡正以“满血”状态运行,疯狂运算着比特币的哈希算法,每天为他产出价值上万元的数字货币。

李明曾是当地一家工厂的技术员,月入不足5000元,2020年比特币价格暴涨时,他辞职凑了30万元,从二手市场淘来显卡、电源,组装了这处“地下矿场”,他以为自己在做“时代的弄潮儿”,却不知自己正一步步踩向法律红线。

同年9月,警笛声突然划破车库的寂静,十多名民警破门而入,切断了电源,李明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戴上手铐,现场查获的120台矿机、20万枚虚拟货币(按当时市值约合1.2亿元),成了他“挖矿致富”的铁证。

“法不禁止即可为”?法律红线下的认知错位

“我只是想赚点钱,又没偷没抢,怎么就犯法了?”在看守所里,李明反复向律师念叨,他直到被捕,都没真正明白:自己为何会因“挖矿”锒铛入狱?

李明的遭遇并非个例,2021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比特币“挖矿”被列为淘汰类产业,严禁新增产能,要求现有矿场有序关停。

“法律的红线不是‘看不见’,而是‘选择性忽视’。”办案民警介绍,李明明知当地已发布“清退矿场”通告,却偷偷利用工业用电(远低于商业用电成本)维持矿场运行,还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“OTC”(场外交易)将比特币兑换成人民币,涉嫌非法经营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。

“很多人把‘挖矿’当成‘数字淘金’,却忽视了它的本质——高耗能、高风险、非法性。”中国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教授张马林指出,比特币“挖矿”每年消耗的电力相当于一些中等国家的全年用电量,且交易过程极易成为洗钱、逃税等犯罪的工具,各国对其趋严监管早已是大势所趋。

铁窗内的反思:当“暴富梦”撞上现实代价

2022年3月,李明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50万元,走进监狱的那一刻,他才真正体会到“自由”的重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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